赣教研字〔2012〕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位论文指导、研究生培养管理改革,以及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措施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项目数量
各校申报2012年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1、关于对申报项目主持人、成员和项目参研人数的要求。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管理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承担了我厅下达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关于报送申报项目材料的要求。
申报项目的材料由各校统一报送,各校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⑴学校报送项目材料的正式文件,文件应附上《2012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
⑵申报限额内经学校评审同意申报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三)一式一份;
请各校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报送至省学位办,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xwb@jxedu.gov.cn。联系人:杨锋、何元琴,联系电话:0791-86765276。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各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做好申报项目的宣传和讲解工作,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对已立项的项目,各校要以多种形式安排配套经费,保证项目组开展项目研究的时间和条件,并加强对研究项目的督促、检查与服务工作,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改革,为提高我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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