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2011年第三次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审定,对科研成果的某些计分标准作如下修改:
1、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专著计分标准如下:
(1)获全国社科规划办资助,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出版的学术专著,每部计40分;
(2)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的学术专著;获教育部、科技部等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出版基金全额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以鉴定为优秀等级的国家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为载体出版的学术专著;入选《江西省社会科学学术文库》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每部计20分。
(3)其他学术专著每部计15分。
2、取消国际著名权威A级期刊按影响因子自动认定的规定。
对《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期刊目录》(江财科研字[2009]13号)中第四款“如果发表论文的国际期刊未在本目录中,但其影响因子不低于该学科A类期刊中的最低影响因子(当年),则按A类期刊认定”的规定予以取消。如论文发表刊物确属该学科公认的达到A类高水平学术刊物但未在目录之内,可由作者另行申请并提供充分证明材料,由学术仲裁委员会讨论裁定。
3、以上修改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