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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录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30] [访问量:]


 

为做好2020年我院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两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录考核工作,经202072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小组

成立3个考核小组,每组由3人组成,组长具有高级职称,组员均为本专业具有博士学位、办事公正、具有高度责任心、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二、考核时间

2020731日上午8:30-12:00

三、考核内容

1.自我介绍(2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及在原专业学习表现、获奖、课外活动等情况。

2.学习计划(2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认知、报考动机等情况。

3.回答提问(2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四、分值构成

原专业就读表现      40%

专业认知与学习计划  40%

回答问题            20%

五、考核使用平台

考核使用平台为钉钉,详见《经济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安排表(第一轮)》,73020:00-20:40为平台测试时间。

六、考核时长

每位考生6分钟左右,不超过8分钟。

七、注意事项

1.本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督查组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接受事后监督。面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在面试前请确保音视频通讯质量,保持安静、明亮的面试环境。

3.在自我陈述前应手持身份证面对摄像头,以能认定考生身份为标准,请考生诚信应考。

4.面试综合得分为百分制,取考核专家组平均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本次面试,则视同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6.请认真阅读本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经济学院第二学位分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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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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