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09-09 00:00:00 作者: 阅读: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9]275号),教育部启动了2010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部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申请者必须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二、申报名额 由于教育厅限我校申报1项,如果我校申报超过1项,则需要先进行校内评审,然后上报教育厅。每个项目需交校内评审费150元,如果不需要校内评审,则校内评审费将退还申报人。 三、申报方法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jckyc@sina.com,暂时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如果学校同意推荐报送到教育厅,教育厅高教处还将委托南昌大学查新站进行立项查新,因此还需请项目申报人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可到南昌大学图书馆网站:http://lib.ncu.edu.cn/cx/cxwt.htm下载),与项目申请书一起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 四、项目评审 教育厅评审费:每个申报项目需缴纳500元评审费(含查新费用)。 五、注意事项 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2万元/项,省教育厅和高校按1:2:2的比例配套,经费共10万元/项。请申请人在2009年9月15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doc 2.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格式v200801.doc 科研处 二○○九年九月八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江西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校房管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