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房承租人:
为顺利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解决部分青年教职工住房困难,根据《在昌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08]4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下发了《江西财经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江财字[2009]36号),请符合周转房续租条件且愿意续租的教职工于
原学生宿舍六栋学校已决定恢复为学生宿舍,不再安排教职工居住,原正式安排居住的教职工待后调整周转房,暂借住户请于
特此通知。
校产管理处
周转房承租人:
为顺利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解决部分青年教职工住房困难,根据《在昌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08]4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下发了《江西财经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江财字[2009]36号),请符合周转房续租条件且愿意续租的教职工于
原学生宿舍六栋学校已决定恢复为学生宿舍,不再安排教职工居住,原正式安排居住的教职工待后调整周转房,暂借住户请于
特此通知。
校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