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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产生方式 教师个人申报,各单位按《2009年我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中规定的名额进行推荐,并排定顺序(各单位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科研处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根据单位所推荐的申报项目上报到科研处。 二、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范围与重点 省级教改立项课题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课题分重点课题(含招标课题)、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采用现代科研手段,在培养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方面影响面广,推广价值高,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研究课题。 三、申报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应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截止时间: 评审费:100元。联系人:梁 威。电话:3816427 四、申报需要上交的材料(学院统一上交) 1、各单位填写2009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打印1份); 2、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和活页(各1式3份,双面复印,骑缝装订);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并送科研处。
附件: 科研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