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江西财经大学校级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08-11-28 00:00:00 作者: 阅读: 校属各单位: 2008年的校级课题即将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 二、申报条件 1、校级重点课题立项从申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入围而未立项的课题中产生,但其主要内容与已立项的省部级课题主要内容相类似者不得重复申报。 2、校级青年课题采取自由申报。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选题自拟,选题应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现实需要,体现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理论与应用前沿。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的项目,每个项目的参与成员不少于2人。 2、如果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并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校级研究课题但未结题者,或者已承担2项(含2项)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但未结题者,均不得申报。 3、校级课题的完成时间为自立项起1至2年之内完成,结题时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4、校级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为论文,结题要求如下:校级重点研究课题须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者在CSSCI、CSCD核心库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校级青年课题须在CSSCI、CSCD核心库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以上两类课题若以相同或相近的题目在下年度获准立项国家级课题可视同结题。校级课题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注明“江西财经大学校级课题资助”的字样。 四、申报方法 1、申报校级重点课题符合条件者,需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校级重点(一般)研究课题申请表”,具体名单见附表。申报校级青年课题需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校级青年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送交科研处。 2、申请校级重点研究课题可从校科研处网站上下载“江西财经大学校级重点(一般)研究课题申请表”,课题设计论证不必重新填写;校级青年研究课题的申请者可从该网站上下载“江西财经大学校级青年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含原件1份),A4纸打印和双面复印。 3、每项课题申报费100元。 4、上述材料连同申报费一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吴小珊 联系电话:3816427 附件: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入围而未立项一览表.doc 科研处 2008年11月25日 上一篇:填报2008年度教学工作量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2008年江西财经大学学术年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