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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教育部正在组织申报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的工作,同时进行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2、书面推荐书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5、项目完成人可于2009年9月2日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在“无效数据反馈”栏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三、推荐材料一般不退回原单位,如需索回,可在获奖项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索取,过期一律不予保留。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相关事宜
1、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09年8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
2、项目评审费:300元/项
3、科研处联系人:吴小珊
4、联系电话:0791-3816427,3816784
5、电子邮件:jckyc@sina.com
附件:1. 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具体要求.doc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
3.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另行通知)
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5.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doc
6.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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